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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我看「軍火之王」這部片子的時候,覺得尼可拉斯凱吉詮釋走私軍火商的心境很好...不由得我也想到了,在專案管理中,也有許多「必要之惡」,我們在面對的時候,內心很扭曲的...
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客戶與公司立場的衝突,如果一家有制度的公司,這種問題通常很單純,但是常常面臨的狀況是:我們所處在的公司不是沒有制度,就是宣稱有制度,但從不踏實的執行」
在這樣的狀況下,PM是難為的,PM領公司的薪水,應該要站在公司的立場;但是,從「服務」的角度出發,應該要提供適當而合理的服務品質,而這也是吸引更多客戶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但是最後的權衡之下,往往要犧牲客戶。

講一個朋友的真實案例吧
我有一個能力很強的PM朋友,他服務的客戶蠻多的,但是公司產品和服務的品質常常不如預期,常常出包,所以他常常演救火的角色,就旁人來看,他其實沒有必要做這麼多,不過,如果他不這樣做,客戶的系統就Fail了,影響的層面還更廣,因此他必需要常常違背公司的政策並過勞加班,面對這樣的狀況,他不是沒有向上求援,但得到的回應是「相應不理」or「你就多擔待些吧」。
這樣的情形下,傷害的是他的身體,到最後,他也只能過一天算一天。
而公司還因此沾沾自喜,向外宣稱「服務品質」的優良, 可想而知他內心的糾葛。
站在他的立場什麼是必要之惡?就是聯合客戶回來抵制公司,迫使公司覺醒並改變,不殺出一條血路,現況是不會改善的。

再說一個例子
有一個PM和 Top Sales 去拜訪新客戶,Top Sales很積極的希望拉這一個客戶進來,因為公司的下半年可以靠這一個案子養了,但是這一個PM觀察到客戶的專案團隊是多頭馬車,且系統的複雜度高,加上目前人力的資源吃緊,從服務的立場來看,吃下這一個案子噎死的機會很大,因此,在內部討論時他積極的反對位高權重的Top Sales及其他支持聲浪,這也是一種必要之惡。

必要之惡代表的是種不得不這樣做,而做了,可能會損失一些東西(包含利益、權勢、甚至朋友),但就長遠來看是必要或應該的事情。

尤其PM當得越久,越容易遇到兩難、三難甚至是 N 難 的狀況,如何去割捨、去執行不受歡迎的「必要之惡」,端視您的眼光或勇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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